Logos复兴神学院奖学金介绍
一、奖学金的意
Logos复兴神学院奖学金为针对某一个特殊宣教使命、或为培养本院未来的神学教育人才或完全委身复兴教会服事而设的。
「奖学金」之性质与「助学金」性质不同,凡符合某种奖学金申请资格要求的神学生,可以同时对本院「助学金」提出申请。若均能符合两项资格要求、并通过本院「奖助学金审核委员会之核定者,可同时获得「助学金」及「奖学金」。但是,符合资格者只得申请该一种奖学金,不得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另外,同时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之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学期之全额学费。
二、奖学金的种类
1)「复兴奖学金」
为培养本院未来的神学教育人才或完全委身复兴教会服事的神学生而设的。
2)「院长奖学金」
为培养神国度的基督精兵,旨在成全那些清楚蒙召担任全职服事的本科学生,使他(她)们在教会牧养、福音布道、行政治理、普世宣教和教牧领导等领域,被培养成爲适应当代教会需要的合神心意的工人。
三、申请的条件
1、本院正式录取的神学生,或特殊情况下的带职神学生。
2、有明确事奉心志、品学兼优、热心事奉。
3、符合各奖学金之独特要求,并签订其委身切结书者。
4、优先次序:按申请奖学金之个别要求而定。
5、申请者须有累积成绩平均分达到该类奖学金之基本要求者。
6、依规定积极参与祷告会、复兴学生会、其他活动者。
7、愿意履行有关奖学金可能附带的义务要求者。
四、奖学金之审核
奖学金之审核由本校之奖助学金审核委员会办理。
五、奖学金审核条规
1、所颁发的奖学金金额,将按照该种规定之「额度」一次发给,不得请求将之分割、分期、或组合。
2、过了申请日期,申请无效。
3、每学期给全时间学生每人只限于颁发一项奖学金。
4、全修生领完奖学金后,若学期后被查出因退课或其他原因造成修课少于全修学分者,其奖学金必须按规定退还。
5、正在申请中未正式入学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6、奖学金之申请,每学期(或学季)都必须重新办理。
六、奖学金申请程序
1、申请日期
三月一日及十月一日前申请。
2、申请手续
- 到学务处索取或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连同成绩单和注册单交回。
- 所有相关问题及申请文件请寄至amcfx@les.edu邮箱。
- 奖助学金委员会在截止申请之后正式开会,审核通过可领取奖学金之学员及金额。
七、償還
无故中途退学或转学学生者,则须退还全部奖学金。